办事指南

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诺干事项

2015年07月21日 11:10  来源:

合同备案

注意事项:

第一、    合同序号出现黄字表示该企业签订了合同,但已经超过7天还没有提交到当地房产局进行备案,黄字只是提示该企业用户此合同已经超过7天没有进行网上提交备案了。

第二、    如果某个合同没有提交备案的时间超过10天那么系统会自动将该合同删除,并记录换手一次。此时开发企业用户在“合同管理”—>“合同签约备案”—>“被删除合同”里面可查看到被系统自动删除的合同。

第三、    开发企业界面)如果“合同管理”—>“合同签约备案”—>“已签约合同”里面的合同记录中有“单价”一列出现红字则应注意:

1、      单价算法 = (合同金额 其中阁楼等附属部分金额)/ 主房的面积(即除掉附属房的面积)。

2、      如果这个单价不等于合同中第四条中的第一小条中的单价则此时单价出现红色如下图:

户室信息如下:

 

合同中单价信息如下:

Ø        注释:大家会发现合同中的单价信息 与户型图中的单价是一样的。这是因为开发企业一开始在建立合同时合同中默认带进了户室中的预售价格,但签合同后户室的单价计算公式就是(合同金额 其中阁楼等附属部分金额)/ 主房的面积(即除掉附属房的面积)了,如果这个算出来的单价(需四舍五入)与合同中的系统自动带出来的单价不一样则需修改合同中的默认单价。及户室图中的单价(如上例:可将 这个单价复制到合同中复盖此 单价并保存后,就不会出现红色了。),保存后“已签约合同”合同列表中的单价就不会出现红色了。

Ø        备注:说明出现红色的单价是一种错误情况。当然如果不是此类错误请检察公式((合同金额 其中阁楼等附属部分金额)/ 主房的面积(即除掉附属房的面积))中的参数。这里只列常出现的错误的情况了。

第四、    房产局界面)“合同管理”—>“合同签约备案”—>“已签约合同”

1、      主建面 = 主房面积,主金额 = 主房的金额,主单价 = 主房的金额/主房面积

2、      总建面 = 主建面 + 附属房面积、总金额 = 主建面金额 + 附属房金额、总单价 =总金额/总建面。

3、      如果 主单价 出现红色,因为主单价 = 主房的金额/主房面积,则这时应检察合同中这两个参数“主房的金额”、“主房面积”及户室中的“主房面积”。具体原因可从上面这几个方向查找,如需改支可直接改动。查找方法可以参照上面的事例。

4、      如果总单价出现蓝色字时说明此份合同中带有附属房。

第五、    换手记录

在以上的几种情况中:

1、      开发企业合同10天没有提交备案则系统会自动删除并记录换手一次。

2、      开发企业增加了合同后然后又删除了此合同则也记录换手一次。

第六、    说明

1、      已上若标明了“开发企业界面”或“房产局界面”则只有相应的界面才能看到。

2、      已上若没有标明的则是“开发企业界面”和“房产局界面”公共的界面。